一谈到互联网+不良资产这个话题,也会一般人会联想到此前类似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不良资产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并且以折扣的方式进行资产甩包处理,一般一些难度较大的不良资产,银行会按照资产处置、催收的难度进行3-5折之间的价格处理,而对于接收方而言,其利润空间在于服务费或者是处理后的溢价。
这里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彻底转让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收益权,国内类似的机构包括四大AMC和一些地方性的资产处置机构,还有一个方向就是将不良资产催收的工作进行外包,通过外部的催收服务提高资产催收的成功率。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逐步从理财端进入资产端,以及互联网金融类消费金融资产和供应链资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一些平台在前期由于风控能力不足和片面扩充规模而留下了一些互金不良资产。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互金的行业的不良资产因为在业务模式上差异性较大,因此催收难度也较大。
因此,互联网思维在不良资产处置和催收上也就产生了两个方向的思路。
一个是如何将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些个人、小微或者其他项目类贷款进行互联网化的处置,比如此前淘宝上线的不良处置页面,就是上线了一些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相对小额的不良资产,用户可以在线上完成不良资产的购买行为,而后在线下完成具体的处置流程。这个线上处置的过程虽然没有明确得到监管认可(涉及到不良资产处置的资质和业务流程问题),不过也为互联网化处置资产提供一个可行的方向。
还有一个方向就是如何在互联网体系内消化由互联网金融产生的不良资产,因为这部分资产和原先的传统金融类不良资产产生的场景、用户和业务流程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除了一部分抵押和担保类资产比如房屋抵押和车辆抵押资产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较为小额的个人信用贷款,比如目前很流行的现金类贷款,因为小额高周转性和分期的特点成为了很多互金用户都在使用的产品,不过一些平台片面追求概率性的利率覆盖也忽视了风控产生的较多的不良问题。这部分小额的不良如果要进行催收,那么就需要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线上或者是数据化的催收团队。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外包这部分专业化的服务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有一种线上撮合的模式,已经正在形成并且和以往的线上外包服务机构模式产生了较为鲜明对比。这种模式一般形象地称为催收行业的滴滴模式。
这里的撮合模式,其实就是建议一个线上的催收需求撮合平台,债权人发布具体的催收需求(当然,这个撮合平台可以是债权人自建的,也可以是第三方平台),然后由个人在线上完成注册和对接具体的借款人信息,这样就完成了一个具体催收任务的派单和执行,相比较目前的滴滴打车模式而言,这种商业模式一定意义上完成了不良资产催收的线上需求对接,但也存在最大的问题:对成为催收人的这些用户如何履行催收职能缺乏一定的标准化管理和资质准入能力,而且市场上经常出现的暴力催收问题也很有可能成为小部分使用的工作方式。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互金专委会)发布了最新网络催收情况监测报告。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数据显示,“滴滴模式”催收平台共计61家,涉及企业60家。其中,20家“滴滴模式”催收平台累计委托催收案件金额达8894亿元。其中,5家平台累计涉及已催还资金近494亿元、平均催收佣金率高达21%,8家平台累计登记债权人数量达4.39万人、注册登记催债人数达8.57万人,15家平台累计委托催债案件数量超84万件。
首先还是运作催收业务的资质问题。催债平台的合法性,那就要看其所隶属的公司是不是合法经营该类业务的公司。因为目前很多线上的这种滴滴模式的催债平台,名义上是做债权人和催收人之间的撮合业务,但是实质上也是需要具备一定的催收业务资质和业务管理能力的,否则很可能成为个人信息和不良催收手段的不规范地带。比如一些催收的第三方平台APP,其经营范围为商品批发贸易、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不包括债务追收相关业务。
第二,在催收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业务流程上的失范,比如个人信息保护和对具体执行催收人的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当前的催收标准,因为很多注册成为滴滴派单模式的催收人并不具备这种专业化能力,所以其即便获得了催收上的成功也需要审视其合规和信息个人私密的保护。
所以,互金不良资产的催收,虽然目前主流的运作模式是在自身平台催收一段时期,比如逾期3个月以内的进行内部催收,到达一定期限难度较大后再外包给外部催收公司,这个应该来说还是在一定的专业化标准能力之下进行的催收业务管理。但是如果采用目前市场上更为新颖的互金滴滴催收模式,那么对于大众个人成为催收人员的准入门槛、资质和培训,以及一些平台运营规范性方面都还有待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