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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不惑,细聊中国融资租赁业的38年

发布时间2018-09-17 01:09 阅读量:891 返回列表

  我国的融资租赁是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的金融门类,至今历史已有38年,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可谓是跌宕起伏,但在这38年的曲折成长中,却深根基底柳已成荫。

  

  我国融资租赁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初衷不过是为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的机械设备等。

  

  时至今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10,611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仍为69家;内资租赁公司达到366家;外资租赁公司突破1万家。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逐年增加,行业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8年6月末,行业注册资金统一以1:6.9的平均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约合32,763亿元,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63,500亿元。(数据截止2018年6月末,来源:中国租赁联盟、联合租赁研发中心、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从0到破万亿,这个即将40岁的后起之秀,融资租赁在中国可谓是一路高歌,万众瞩目。

  

  今日的融资租赁前路仍然是充满挑战,我们更应该回顾看看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历史,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编年列叙细聊融资租赁的这三十八年,记述融资租赁的成长变迁,从中寻找出行业的发展规律,帮助更多的同仁从中得到启发。

  

  应时而生 曲折前进

  

  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邓小平主席在祖国的南端画下了一个举世瞩目的圆圈,此后改革开放的号角被正式吹响,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很多领域尤其是工业生产领域,机械设备配置陈旧,生产技术落后,生产率低下,再加上外汇紧张,为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设备,荣毅仁先生提出了创办国际租赁业务。

  

  1981——1985年

  

  试水起步阶段

  

  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曾任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于1979年10月4日创办,现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试点了第一个融资租赁业务——河北与北京首都汽车公司签订的纺织机租赁项目,为河北省涿县塑料厂引进了编织机生产线。

  

  说到这,有人肯定好奇荣毅仁先生的背景。

  

  荣毅仁先生是早期民族工业——“面粉大王”和“棉纱大王”荣氏家族的后代,被称为最了解东方又最了解西方的人。

  

  1981年4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为主要股东,诞生了国内第一家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

  

  同年7月,另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兴起和建立。

  

  1882——1987年

  

  这一阶段是属于融资租赁在中国的“热恋”阶段。

  

  一批以信托投资机构为主的内资租赁公司相继成立,如浙江租赁有限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等内资租赁公司。

  

  1984年,各大银行还分别颁布《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并开始兼营融资租赁业务。

  

  但在这一时期,融资租赁在我国还是一种新事物,有关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对于相关业务还处于一种学习和摸索阶段,更别说其他的业外人士对于融资租赁更是认识有限,行业的发展还远远算不上正规,只能说是试水。

  

  加之当时融资租赁企业的注册资本大多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日后的行业发展埋下隐患。

  

  1988——1997

  

  1988年在我国们迎来国内融资租赁发展的第一个高峰之后,从1988年——1998年,中国融资租赁进入了“恋爱磨合”阶段。

  

  在前一阶段的“试水”期后,我国融资租赁进人快速扩张的阶段。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融资租赁的“快速扩张”主要体现在业务量而不是质,其带有非常明显的一个特征:粗犷。

  

  1994年后,由于租赁主题权责不明晰,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等监管问题,这直接导致融资租赁违规问题频发,整个行业都没有得到发展,主营业务几乎陷入停滞状态。

  

  这一时期我国融资租赁业务风险集中爆发,进而使融资租赁交易额开始出现大幅回落。

  

  1998——2003年

  

  1998——2003年,业务风险的集中爆发,给业务主管部门和所有融资租赁企业敲响警钟,于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进入了“恋爱”中“你爱我,你不爱我,你想和我在一起,你不想和我在一起”漫长而痛苦的调整和恢复阶段。

  

  有关部门和业内权威人士开始探讨解决之道,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针对措施。

  

  199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司主办的“中国租赁业协会”在秦皇岛召开,会上各方对融资租赁业统一了认识,签署了“婚前协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

  

  融资租赁行业的“四大支柱”: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会计准则、税收政策也逐步得到建立和完善,加之诸多得力措施的推行,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迈进。

  

  柳暗花明 浴火重生

  

  在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调整和恢复后,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浴火重生”,真正迎来全面发展的良好契机。

  

  2004年-2007年,融资租赁在中国迎来了“婚后的热恋生活”——活力恢复期。

  

  2004年发生了三件喜讯大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开始恢复活力!

  

  1、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为融资租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一方面是加入世贸后贸易、航运等行业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设备租赁需求;欧美等国家租赁公司(允许外商独资公司进入中国)假如我国市场,优化了行业结构,让我国租赁业更具国际范儿。

  

  2、内资融资租赁公司选择在企业中开始试点

  

  3、全国人大启动融资租赁的立法工作

  

  2004年4月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工作小组、顾问组成立。领导小组由人大、银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外管局、海关等政府部门领导组成,涉及部门之多实属罕见。

  

  2007年至现在,融资租赁在中国高速发展

  

  2007年,签订《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重新批准,允许国内加入金融租赁。同年,工银金融租赁公司、建信金融租赁公司、民生金融租赁公司、交银金融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公司在经历近一年的业务实践后正式运营。

  

  2010年,这一年值得纪念,融资租赁在我国迎来30岁,所谓三十而立,融资租赁在中国的根基已经稳扎稳打,发展势头越来越好。

  

  2014年,我国成为世界融资租赁业务规模第二大国,仅次于美国。

  

  2015年8月26日这一天更值得纪念,国务院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明确了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是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小帮手”地位。

  

  继2015年国务院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全国各地政府都相继出台了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扶持政策。

  

  2018年,即将四十不惑的融资租赁,不再会有十几二十岁时期的“鲁莽式”发展,也会比三十而立那年有更多的从容和把握。

  

  也是这一年,融资租赁又一次迎来新的变化。

  

  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自从,明确了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多年的“两类三机构”监管正式落幕。

  

  这也意味着目前国内数千家非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全新的监管格局,具体的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新规也将很快出台,未来的发展也将令人期待!

  

  写文至此,唯有最后一句总结:融资租赁,四十不惑,正当壮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