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之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信息网络传播权;
(5)翻译权;
(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即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即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以及源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