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叫文网文,网文证。它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一项资质证书,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如果从事互联网文化行业,但是没有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
一、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二、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三、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四、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盖有工商局查询章、红章);
四、域名证书;
五、业务发展报告;
六、依法提交其他文件。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周期:
一般游戏文网文办理时间是30个工作日,但是各省审批时间会有所差异,快的省份20个工作日可以下来,慢的省份60个工作日左右。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费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疑难点为业务发展报告,业务发展报告需要专业的人士去撰写,撰写人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文化厅审批的一些要点、规则去撰写业务发展报告才可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