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网文许可证的定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二、文网文许可证申请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网文许可证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7、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8、业务发展报告;
9、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