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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监管与实务”讲座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18-07-24 06:07 阅读量:816 返回列表

私募基金备案监管与实务”讲座圆满举办


2018年4月28日上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协办的“私募基金备案监管与实务”讲座,在广州市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办。讲座邀请中基协私募管理部负责人董煜韬主任主讲,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委主任周璇律师主持,协会副秘书长常慧莉、陈蓉出席活动,广东律协、深圳私募基金协会会员及深圳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关注讲座的私募机构,近800人参加了讲座培训。

董煜韬主任从私募基金行业概况、行业监管政策与制度供给、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自律管理及行业发展展望五个部分为现场律师及私募机构进行了详细介绍。

董主任首先以行业数据统计总览了中国私募基金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从投资基金的本源、特征,到基金标的投向企业发展全阶段的分析,阐述了私募基金是基于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促进资本形成的重要工具,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参与方,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私募行业从萌芽、蓬勃到规范发展,逐渐搭建起行业发展的全生态。同时,从2013年《基金法》实施,到2018年4月27日的资管新规,私募监管政策不断演进。形成“区别公募的适度监管、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相结合、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结合、统一立法基础上的分类监管、全口径登记备案与重点监测、对创投基金特别扶持和监管”的原则。讲座解读了创投基金减持股份的差异化安排,介绍反向挂钩政策背景、《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特别规定》及有关创投基金税优政策。

讲座详细介绍了中基协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演进情况,“7+3+2+n”私募基金自律规则体系的形成。介绍基于诚信和约束的自律管理逻辑,实现符合行业特色的信息公示和分类统计。中基协将进一步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报告指标,形成信用信息报告,对私募机构信用信息进行客观记录。

董主任对登记备案须知、不予登记情形、不予登记申请机构及所涉律师事务所、律师公示制度、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情形、涉及特殊风险的基金备案要求以及异常经营情形等,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介绍,给予行业实操建议和提醒。

对行业发展的展望,更突出回归基金本源,并明确私募基金行业已进入合规发展新时期,行业生态、基础设施、法律法规体系、分类分层监管及对不同业态的扶优限劣、差异化安排等将不断完善。

讲座提问环节更是异常热烈,律师、私募机构争抢咨询相关行业关注问题,如其他类新增管理人登记备案的相关问题、重大事项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资管新规合格投资人的规定、商事问题造成机构变更事项问题、境外投资人投资私募产品问题等,董主任一一给予了解答和指导。

本次讲座,让行业更加了解了中基协在私募自律监管中的实操实务,对行业理解监管政策、明确规范发展要求、落实规范发展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合规运营有极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深圳私募也积极呼吁,希望中基协再到深圳举办一场宣讲和实操辅导,推进私募聚集地区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将继续围绕合规主线,帮助会员高效了解合规动向,有效开展合规工作,为协会会员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与交流合规运营的平台,共同携手带领和推进深圳私募行业健康发展。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