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深府〔2016〕81号)和《2018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有关精神,上年度纳税前20强或基金管理规模前5强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纳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企业名录。为做好2018年我市股权投资企业名录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在深圳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二、申报材料。拟申请纳税前20强的企业填写《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017年纳税情况表》(附件1),并提供2017年国税、地税完税证明;拟申请基金管理规模前5强的企业填写《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金管理规模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基金的年度报告。
三、报送要求。申报企业可以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通过EMS邮政快递邮寄或直接报送至我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126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在信封上注明“企业名录申报”字样。
四、其他要求。申报企业如已向所在行业协会报送过申报材料,则无须再向我办报送。本次申报工作截止至2018年5月4日,逾期不再追溯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017年纳税情况表
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金管理规模情况表
市金融办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