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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备案中,文化部备案与出版总署备案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8-07-24 06:07 阅读量:983 返回列表

目前国产网络游戏备案主要向两个政府部门申请,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两个单位各司其职,文化部负责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的备案(网游运营属于文化经营这一块),版署负责互联网出版物备案(网游属于互联网出版物)。

一 文化部国产网络游戏备案

申请部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

申请材料:
  (一)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二)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三)产品操作说明;   
  (四)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五)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六)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参考法律法规:《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标准》

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二 新闻出版总署国产网络游戏备案

申请部门:新闻出版总署数字科技司

申请资料:
(一) 游戏介绍 
(二) 测试帐号及密码(5组) 
(三) 游戏屏蔽词库 
(四) 游戏脚本 
(五) 彩色游戏截图(需附图片说明) 
(六) 防沉迷系统 
(七) 出版社审读报告 
(八) 出版合同 
(九) 出版与网络监管协议 
(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参考法律法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管理条例》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